列宁有句精辟的论断:“对抗和矛盾断然不同。在社会主义下,对抗消灭了,矛盾存在着。”
这句话恰恰点透了《矛盾论》里“对抗”的核心本质。
大家知道,“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”是第六章,这一章作为《矛盾论》收尾前的关键内容,藏着化解生活矛盾的大智慧,咱今天就把它掰开揉碎了说——毕竟从家庭拌嘴到邻里纠纷,多少事儿都栽在没看懂“对抗”上。
咱先把第一层理儿挑明:
对抗在矛盾中是“特殊态”,而非“常态”,是矛盾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。
毛主席在《矛盾论》里明确说过:“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,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。” 就像炸弹没点火时,火药和外壳这对矛盾共居于一个统一体,安安静静待着;只有当发火这个“条件”出现,才会爆发对抗。
生活里的矛盾也是如此:小两口刚结婚时,为“作息习惯不同”闹点小别扭,这是矛盾;后来慢慢沟通磨合着调整作息,矛盾就消化在了“互相迁就”里;可要是总憋着不说,攒到最后因为“你从不顾及我”“你只顾你自己”吵到提出离婚,这才成了对抗。
对抗从来不是矛盾的起点,而是没被好好处理的“终点前一站”。
再往深说第二层:
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,但斗争形式远不止对抗一种。
辩证法里讲“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,正如发展、运动是绝对的一样”,但“斗争”可不是非要脸红脖子粗走极端。
还拿家庭举例,老两口为“退休金支配”有分歧:要是老头主动说“咱分两部分,一部分存起来,一部分买你想要的广场舞音箱”,这是“协商式斗争”;要是老太太翻出账本一起算“柴米油盐账”,这是“沟通式斗争”;可要是一方偷偷花钱、一方发现后摔东西冷战,就成了“对抗式斗争”。
党内斗争也是这个理,毛主席就说过,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的矛盾,开始未必是对抗性的,可若犯错误的人坚持不改,才可能发展为对抗。可见斗争是矛盾的本性,但怎么“斗”,全看处理方式。
最后一层最关键:
懂了对抗的规律,是为了学会“不走向对抗”。
矛盾就像河水里的石头,有的能被水流磨圆了和平共处,有的却会卡住形成漩涡。
前阵子小区里一楼和二楼的“滴水纠纷”,一开始只是二楼衣服没拧干,一楼要是笑着说“麻烦您拧干点,谢谢您”,二楼回应“不好意思马上弄”,矛盾就化解了;
可俩人偏要互怼“没素质”“多管闲事”,最后闹到民警出面,这就是把“可调和的斗争”逼成了“对抗”。
生活里好多悲剧都是这样:朋友间一句玩笑话,要是及时说句“我没恶意”,就还是朋友;可非要争“你就是故意的”,最后动手打架,甚至闹出刑事案件,就从“人民内部矛盾”变成了“对抗性矛盾”。
读懂《矛盾论》里的“对抗”,不是为了学怎么“赢”,而是为了学怎么“不糟”。
家里有矛盾了,别等“攒够失望”再爆发;身边有分歧了,别等“没法收场”再后悔。
对抗是矛盾的“极端选项”,不是“必选项”。
能把小斗争化解在萌芽里,让日子多些和气、少些火药味,这才是这一章教给咱们最珍贵的生活哲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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